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泽州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2-22 信息来源: 字体[ ]
     泽州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

    一、对象认定

  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优先帮助经济最贫困、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。

    改造对象重点是居住在D级和C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、低保户、贫困残疾户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(不含县城规划区)。

    二、申请程序

   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下列步骤开展:

    农户自愿申请→村委评议→乡镇审核→县级审批

    申请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。

    三、建设标准

    农户危房改造后要达到能够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的要求,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-60平方米内。

    凡确定为D级危房的,必须拆除重建,C级危房的可修缮加固。

    四、补助标准

    农村危房改造国家给予平均每户补助14000元。农房改造竣工经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,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改造户的“一卡通”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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