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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泽州县城镇职工慢性病复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7-04 信息来源: 字体[ ]

     2016年泽州县城镇职工慢性病复查从7月1日开始

     

     

    2016年泽州县城镇职工慢性病复查(2014年12月前慢性病),从7月1日开始。

    具体本人复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,

    复查地点:泽州县人民医院急诊楼二楼体检中心,请慢病患者保持通讯畅通,敬待通知,来时请保持空腹并携带照片二张,医疗证,慢病处方本,社保卡,相关病历。

    咨询电话0356——2211901     2211910

    以下7种慢性病不再参加复查:

    1.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

    2.尿毒症透析 ,

    3.器官移植后服排异药,

    4.慢性肺源性心脏病 ,

    5.精神分裂症 ,

    6.红斑狼疮 ,

    7.血液病(再生障碍性贫血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、多发生骨髓瘤、直性红细胞增多症、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)

    不按时参加复查的人员一律取消享受慢性病待遇资格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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