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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一次性告知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6-16 信息来源: 字体[ ]

   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一次性告知书

    事项名称

    退役士兵安置

    办理依据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

    办理机构

    泽州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

    申请材料

    退役士兵退伍证,行政介绍信

    受理条件

    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回到原征集地后,30日内分别持退伍证、行政介绍信、户口薄、《优待安置证》或者安办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县安置办报到,安置办为其办理接收登记手续。

    材料审核标准

    安置办审核档案及相关材料,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即时开具落户介绍信,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及相关材料整理,填写《审批表》报市安置办审批

    办理流程

    安置办审核档案及相关材料→为退役士兵即时办理落户手续→将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及相关材料整理,填写《审批表》,报市安置办审批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→落实工作单位,开出介绍信→对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,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→对要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流程办理手续

    办理地址

    泽州县民政局

    联系电话

    2033097

    办理机构

    泽州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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