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: |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 |
事项内容: | 赵先生反映:他是泽州县周村镇下河村村民,家里有9.5亩林地欲被华昱煤制油项目征收,他家的林地均有林权证,具体补偿标准是什么?村委扣除一部分补偿款是否合理?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回复。 |
处理结果: | 针对该户提出的问题,由于该农户退耕还林涉及“一地两证”(即林权证和土地证不在一个人手中,这种情况还涉及到该村7个农户),两个农户同时要求对该地进行补偿,经协商,针对该村所有的涉及该类问题的农户,我们都按照如下方式处理:扣除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82号令《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》中规定的集体提留20%用于公益支出以外,按照每亩林地37728元标准的2/3予以补偿。 |